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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5 【China AIDS:4462】 关于对法律工作者开展毒品减低伤害和人权培训的通知关于对法律工作者开展毒品减低伤害和人权培训的通知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9年7月1日发布
兹定于2009年7月11-12日针对北京地区法律工作者召开为期两天的毒品减低伤害和人权知识培训。人数30人。我们同时欢迎一些过往成瘾者和成瘾者家属参加会议交流。欢迎关心毒品成瘾者健康和权益的法律工作者报名参与。
会议主题如下:
1、毒品和毒品成瘾的基本知识,
2、我国毒品政策,
3、戒毒方法,
4、毒品减低伤害知识,
5、艾滋病防治,
6、成瘾者常见法律问题,
7、法律工作者对毒品成瘾者健康和人权问题的共识。
报名联系人:雪莉,电子信箱:xueli780618@hotmail.com,抄送:wanyanhai@gmail.com。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7月8日晚12时。 --~--~---------~--~----~------------~-------~--~----~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关宝英,不容你把官场蠹毒之气弥散民间社区,请引咎辞职,扼住以项目资金挟持非政府组织的邪恶之风,维护草根NGO的尊严、维护全球基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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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艾滋病博物馆/China AIDS Museum: http://www.AIDSmuseum.cn
【China AIDS:4463】 吸毒者要求尊严、参与和基于证据的政策吸毒者要求尊严、参与和基于证据的政策
2009年6月26日新德里:国际禁毒日期间,吸毒者聚集在Shastri Bhavan外抵制“假冒伪劣”的毒瘾治疗项目,要求有意义地参与政策制订。吸毒者在抗议戒毒中心内的酷刑和残忍行为的同时,呼吁社会公正与赋权部(Ministry of Social Justice and Empowerment)“清理”毒品治疗项目,在咨询吸毒者之后引进基于证据的项目。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去年6月26日的通知中呼吁成员国确保正在与毒瘾做斗争的人能够获得健康和社会服务,并且确保没有人因为依赖毒品而被污名化和歧视。“这一通知似乎已经被忘记了。我们到这里来提醒各机构他们对毒品依赖者的责任,”吸毒者论坛(Drug User Forum)主席、抗议召集人R.K Raju说。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观点,毒品依赖是一种慢性疾病,需要多学科和全面的服务。但印度的毒品治疗是由某些使用未经证实、过时和不科学的治疗方法的机构提供的。“鸦片依赖患者必须要受益于美沙酮和丁丙诺啡——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目录上的药物。现在是提倡和确保更普遍地获得毒品替代治疗的时候了,这能够减少HIV和其他与注射有关的血液传染病,减少非法使用毒品和改善健康,”钦奈(Chennai)精神病医生M. Suresh Kumar博士建议道,他治疗毒品依赖问题超过二十年之久。目前,毒品依赖治疗服务是通过以下机构提供的: ·政府医院向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提供保健服务,多数是戒毒服务。除了新德里的全印医学院全国毒品依赖治疗中心(National Drug Dependence Treatment Centre of AIIMS)等主要医院之外,多数政府诊所不提供鸦片替代治疗。 ·NGO从社会公正与赋权部获得资助来经营让成瘾者居住15至20天的戒毒中心。NGO给予关注和咨询,但不总是按照临床方法来治疗毒瘾。 ·没有登记或政府批准的私营戒毒中心。这种戒毒中心向成瘾者或其家庭收费3,000至7,000卢比。这些戒毒中心不提供专业帮助;相反,住院者由于毒瘾而受到“惩罚”。没有政府部门监督这些诊所,它们违反规定而不受惩罚。 在上述机构中,第三类是最危险的。Anil回想起他待在德里一家私营戒毒中心时的可怕记忆,他说:“四十个人被锁在一个肮脏的地下室里。因为我们被迫喝脏水,一个男孩得了霍乱。中心的主人每天只让我们吃三个薄饼,如果有人要更多食物,他会被绑起来痛打。我们的头被剃光。我们被当作畜生一样对待……还不如畜生……” “许多吸毒者由于肉体折磨和缺乏及时的医疗看护而死在这些戒毒中心里,”倡导毒品依赖者权利的NGO律师联盟(Lawyers Collective)的Tripti Tandon控诉道。《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管制法案》(Narcotic Drugs And Psychotropic Substances Act)要求政府开设治疗机构,但这一责任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社会公正与赋权部的计划对私营戒毒中心没有约束力。急需规范治疗活动和保护吸毒者的健康和安全,”Tandon敦促道。 另一个抱怨是对吸毒者有影响的政策没有吸毒者的参与。“社群参与对扩大项目的影响必不可少。政府忽视我们太长时间了。这必须改变,”Raju要求道,他打着“没有我们参与,就不要做关于我们的决定”的横幅。 本日早些时候,全世界超过40个国际团体和专家呼吁采取行动,迫使政府对毒品政策采取人道态度,颁布以科学和医学研究为基础的措施。
Tripti Tandon 律师联盟HIV/AIDS组,印度 For immediate release:
Contact: R.K Raju: +91-9871572298
Tripti Tandon: +91-9811013472
Drug users demand dignity, participation and evidence based policies
June 26th 2009, New Delhi: On the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 drug users gathered outside Shastri Bhavan, to reject “sham” programmes for addiction and demand meaningful involvement in policies. Protesting torture and cruelty in de-addiction centres, drug users called upon the Ministry of Social Justice and Empowerment, to “clean up” drug treatment and introduce evidence based services in consultation with persons who use drugs.
In his message on June 26th last year,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y General Ban Ki Moon had called on Member States to ensure access to health and social services for people struggling with addiction and that no one is stigmatized or discriminated against because of their dependence on drugs. This message seems to have been forgotten. We are here to remind various agencies of their responsibility towards persons who are dependent on drugs” said R.K Raju, President of the Drug User Forum and convenor of the protest.
According to the World Health Organisation (WHO), drug dependence is a chronic medical condition that requires multi-disciplinary and comprehensive services. Drug treatment in India, is however, provided by some agencies utilizing unproven, outmoded and unscientific modalities. “Opioid dependent patients must have the benefit of Methadone and Buprenorphine, medicines that are on WHO’s list of essential drugs. It is time to promote and ensure wider access to drug substitution therapy, which reduces HIV and other blood borne infections related to injecting, lessens illicit drug use and improves health” recommends Dr. M. Suresh Kumar, a Chennai based psychiatrist who has been treating drug dependence for over twenty years. Presently, services for drug dependence are offered through:
Of the above, the third category is the most dangerous. Recollecting horrific memories of his stay at a private de-addiction centre in Delhi, Anil said - ““Forty of us were locked up in a dingy basement. One boy fell sick with cholera because of the dirty water we were made to drink. The owner allowed us to eat only 3 thin rotis a day, if some one asked for more, he was tied up and thrashed. Our heads were shaved off. We were treated like animals…worse than animals...”
“Many drug users have died in these centres, because of physical torture and/or lack of timely medical attention” complained Tripti Tandon of the Lawyers Collective, an NGO that advocates for rights of people dependent on drugs. The Narcotic Drugs and Psychotropic Substances Act tasks the government with setting up treatment facilities, but this responsibility has largely been ignored. “Schemes of the Ministry of Social Justice and Empowerment are not binding on private centres. There is an urgent need to regulate treatment and protect the health and safety of drug users” urged Tandon.
Another grouse was the non-involvement of drug users in policies that affect them.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is essential for widening the reach of programmes. The Ministry has disregarded us far too long. This must change.” – demanded Raju, flagging the banner of 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
Earlier in the day, more than 40 international groups and experts worldwide issued a call to action that presses governments to adopt a humane approach to drug policy and enact measures based on scientific and medical research.
Tripti Tandon Lawyers Collective HIV/AIDS Unit, India __._,_.___ Y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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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4 【China AIDS:4452】 给北京市公安局的公开报警函北京市公安局:
今致函举报下列通过互联网威胁他人生命的犯罪情况。2009年7月4日,艾滋病感染者组织“爱之方舟”负责人孟林(为别名)通过其博客(http://blog.sina.com.cn/menglin2801)发表“我的声明”,随后转发给三个邮件组:menglin-PLWHAs@googlegroups.com
; tjgaga@googlegroups.com
; chinaaidsgroup。全文参见附录1来自孟林的邮件。
孟林的声明包含下列文字::"我绝对不会容忍以暴露隐私相威胁的做法并坐视不理,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间暴露我的隐私,无论你穿着多厚的马甲还是借他人之口暴露,无论是谁通过网络邮件组转发者或者,我都必将采取最残酷的手段予以还击,宁肯错杀一千,也决不放过一个!""回到艾滋病圈子里,你可以骂孟林,但是不可以破坏我另外一种生活,如果触动了这个底线,我估计你的死期也就快到了!""千万不要为了一个象征性的代表把身家性命都搭进去,那样就不值得了!"
我认为孟林已经严重违反相关法律:
1、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法律:鼓吹暴力和杀人,因此,请公安部门立即调查该博客,并下令关闭。
2、威胁他人生命:请公安部门立即采取行动,调查取证,限制相关违法犯罪人员的自由,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鉴于本人于7月1日到北京某法院刑事自诉控告孟林诽谤罪,就历史真相问题进行诉讼裁决。本人感到本人及家人生命受到威胁,特此请北京市公安部门予以保护。
特此致函!
万延海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附录1:孟林邮件
现在的中国人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民主了,各种各样的选举也随之而来。但是,民主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如何把民主选举演变为民众普遍接受并且玩得起玩的游戏,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最近,在中国的艾滋病圈子里,演绎了一场不大不小沸沸扬扬的选举,其实就是选一个在中国全球基金国家协调委员会里的社区代表。然而,就在独立选举为委员会公布选举人与候选名单后,一些候选人开始大吵大闹起来,要求修改甚至推翻选举规则,致使选举进程被迫中断,从而导演了一场民主选举史上前所以未有、闻所未闻的闹剧。 原本我已经不想再卷入社区纷争,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处在沉默之中。但是没有办法,在很多社区朋友的敦促下,我于6月25日针对中止选举进程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中国全球基金CCM“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或其他非政府组织类别”代表的选举规则是在武汉大会通过的,得到了绝大多数参会代表的支持,是体现社区组织选民意志的法定文件。虽然其中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我们可以激烈的辩论和表达反对意见,这样可以使我们下一次制定规则时更规范更符合实情,但是在新的选举规则没有出台之前,必须要严格执行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规则执行,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擅自中止选举进程。 我的公开信发出后,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谩骂和人身攻击也随之接踵而至,有公开署名的,也有匿名的,对于尚不成熟的草根社区,我以为这些都是民主进程中的正常反应,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在所有的争吵中,如果能够就事论事,说几句过分的话甚至骂几声,置之不理也就过去了,但是,更有甚者,居然胆敢暴露我的隐私,这就不能让我容忍了! 自从闯入艾滋病这个圈子以来,我特别不愿意暴露自己过去的隐私,这与生活中的我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始终认为艾滋病不是也不应该是我生活的全部,我有权利享受艾滋病以外的另外一种生活,所以每每遇到有人问及我的生活,我都是避而不谈,实在没有办法就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 遗憾的是,这个底线已经出现了被突破的迹象,我也做好了隐私被暴露的思想准备。总而言之,不想暴露并不等同于惧怕暴露。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我绝对不会容忍以暴露隐私相威胁的做法并坐视不理,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间暴露我的隐私,无论你穿着多厚的马甲还是借他人之口暴露,无论是谁通过网络邮件组转发者或者,我都必将采取最残酷的手段予以还击,宁肯错杀一千,也决不放过一个! 真实的我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既有积极阳光的一面,也有见不得人的一面。回到艾滋病圈子里,你可以骂孟林,但是不可以破坏我另外一种生活,如果触动了这个底线,我估计你的死期也就快到了! 一个小小的选举,就是一个小小的热身游戏,是大家学习如何使用民主的过程,也是个人才能和社区基础充分展示的机会。胜者为王败者寇,这话听起来有点残酷,但是现实就是这样,所以要愿赌服输,不服就拿出本钱来继续赌,丛林法则就是这样,乃常识也。不过,无论最后是谁上去当代表都无所谓,都应当祝贺,都是实力的体现。但是,千万不要为了一个象征性的代表把身家性命都搭进去,那样就不值得了!
附录2:万延海邮件 万延海刑事自诉控告孟林诽谤罪
2009年7月1日下午3点左右,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人万延海前往北京某区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控告“爱之方舟”负责人孟林(别名,真名隐去)诽谤罪。
2009年3月1日,被告人在其博客上http://blog.sina.com.cn/menglin2801刊登了对自诉人万延海恶意诽谤的言论;2009年3月2日,被告人又通过(China
AIDS: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邮件组和爱之方舟邮件组(PLWHAs@googlegroups.com),发表了这篇文章;之后,“南风窗”杂志又对被告人在博客上的言论进行了描述。
被告人称,“ 因为性取向我曾经被警察抓捕,而背后恰恰是当时在中国CDC健康教育研究所工作的万延海先生组织的,给我和很多同志朋友带来了极大地伤害,为此我失去了工作,并且被家庭放逐,后来又因为艾滋病经历了无医无药的绝望,在北京佑安医院停尸房旁边度过了人生最灰暗的一段时光。坦率地说我认识万延海18年了,这也是我憎恨他的原因之一。”
被告人对自诉人的指责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捏造,是恶意诋毁自诉人名誉的行为,被告人已经构成诽谤罪。
特此通告!
万延海
2009年7月1日 --~--~---------~--~----~------------~-------~--~----~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关宝英,不容你把官场蠹毒之气弥散民间社区,请引咎辞职,扼住以项目资金挟持非政府组织的邪恶之风,维护草根NGO的尊严、维护全球基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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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4451】 请中国同志健康论坛审查执委的暴力凶相!请中国同志健康论坛审查执委的暴力凶相!
童戈先生和中国同志健康论坛执委会:
据悉,中国同志健康论坛执委会今天正在北京召开会议。我提醒论坛主席童戈先生和论坛执委会成员们关注执委孟林在自己博客和相关邮件组的下列表达:"我绝对不会容忍以暴露隐私相威胁的做法并坐视不理,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间暴露我的隐私,无论你穿着多厚的马甲还是借他人之口暴露,无论是谁通过网络邮件组转发者或者,我都必将采取最残酷的手段予以还击,宁肯错杀一千,也决不放过一个!""回到艾滋病圈子里,你可以骂孟林,但是不可以破坏我另外一种生活,如果触动了这个底线,我估计你的死期也就快到了!""千万不要为了一个象征性的代表把身家性命都搭进去,那样就不值得了!"
这些话语出现在论坛执委之一、"感染者联盟"召集人孟林的博客和通过孟林发给下列三个邮件组中:menglin-PLWHAs@googlegroups.com
; tjgaga@googlegroups.com ; chinaaidsgroup。 我提醒论坛需要规范成员特别是执委的行为规范,制定非暴力行动原则,审查执委孟林的上述言论及其法律意义,必要时开除孟林执委职务,避免伤及论坛的公共形象。
万延海
现在的中国人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民主了,各种各样的选举也随之而来。但是,民主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如何把民主选举演变为民众普遍接受并且玩得起玩的游戏,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最近,在中国的艾滋病圈子里,演绎了一场不大不小沸沸扬扬的选举,其实就是选一个在中国全球基金国家协调委员会里的社区代表。然而,就在独立选举为委员会公布选举人与候选名单后,一些候选人开始大吵大闹起来,要求修改甚至推翻选举规则,致使选举进程被迫中断,从而导演了一场民主选举史上前所以未有、闻所未闻的闹剧。 原本我已经不想再卷入社区纷争,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处在沉默之中。但是没有办法,在很多社区朋友的敦促下,我于6月25日针对中止选举进程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中国全球基金CCM"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或其他非政府组织类别"代表的选举规则是在武汉大会通过的,得到了绝大多数参会代表的支持,是体现社区组织选民意志的法定文件。虽然其中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我们可以激烈的辩论和表达反对意见,这样可以使我们下一次制定规则时更规范更符合实情,但是在新的选举规则没有出台之前,必须要严格执行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规则执行,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擅自中止选举进程。 我的公开信发出后,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谩骂和人身攻击也随之接踵而至,有公开署名的,也有匿名的,对于尚不成熟的草根社区,我以为这些都是民主进程中的正常反应,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在所有的争吵中,如果能够就事论事,说几句过分的话甚至骂几声,置之不理也就过去了,但是,更有甚者,居然胆敢暴露我的隐私,这就不能让我容忍了! 自从闯入艾滋病这个圈子以来,我特别不愿意暴露自己过去的隐私,这与生活中的我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始终认为艾滋病不是也不应该是我生活的全部,我有权利享受艾滋病以外的另外一种生活,所以每每遇到有人问及我的生活,我都是避而不谈,实在没有办法就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 遗憾的是,这个底线已经出现了被突破的迹象,我也做好了隐私被暴露的思想准备。总而言之,不想暴露并不等同于惧怕暴露。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我绝对不会容忍以暴露隐私相威胁的做法并坐视不理,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间暴露我的隐私,无论你穿着多厚的马甲还是借他人之口暴露,无论是谁通过网络邮件组转发者或者,我都必将采取最残酷的手段予以还击,宁肯错杀一千,也决不放过一个! 真实的我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既有积极阳光的一面,也有见不得人的一面。回到艾滋病圈子里,你可以骂孟林,但是不可以破坏我另外一种生活,如果触动了这个底线,我估计你的死期也就快到了! 一个小小的选举,就是一个小小的热身游戏,是大家学习如何使用民主的过程,也是个人才能和社区基础充分展示的机会。胜者为王败者寇,这话听起来有点残酷,但是现实就是这样,所以要愿赌服输,不服就拿出本钱来继续赌,丛林法则就是这样,乃常识也。不过,无论最后是谁上去当代表都无所谓,都应当祝贺,都是实力的体现。但是,千万不要为了一个象征性的代表把身家性命都搭进去,那样就不值得了!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论坛" A:要加入:★中国艾滋病网络 http://www.chinaaidsgroup.org B: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C: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D:Contact us: chinaaidsgroup@gmail.com ★中国艾滋病博物馆/China AIDS Museum: http://www.AIDSmuseum.cn --~--~---------~--~----~------------~-------~--~----~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关宝英,不容你把官场蠹毒之气弥散民间社区,请引咎辞职,扼住以项目资金挟持非政府组织的邪恶之风,维护草根NGO的尊严、维护全球基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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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4450】 请UNAIDS紧急撤回给感染者联盟资金支持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中国办事处:你们好!
下列话语究竟是黑社会老大还是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在华资助单位负责人说的:"我绝对不会容忍以暴露隐私相威胁的做法并坐视不理,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间暴露我的隐私,无论你穿着多厚的马甲还是借他人之口暴露,无论是谁通过网络邮件组转发者或者,我都必将采取最残酷的手段予以还击,宁肯错杀一千,也决不放过一个!""回到艾滋病圈子里,你可以骂孟林,但是不可以破坏我另外一种生活,如果触动了这个底线,我估计你的死期也就快到了!""千万不要为了一个象征性的代表把身家性命都搭进去,那样就不值得了!"
这些话语出现在接受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资助的"感染者联盟"召集人孟林的博客和通过孟林发给下列三个邮件组中:menglin-PLWHAs@googlegroups.com
; tjgaga@googlegroups.com
; chinaaidsgroup。
如果联合国机构继续支持该感染者联盟,我提醒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紧急关注基金被滥用于杀人、雇用黑社会或其他伤害性行动中去。为此,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需要紧急撤回给该组织的赠款,提醒相关资金管理机构暂停给孟林的资金或感染者联盟支出,如果有大额资金在孟林手里,需要紧急撤回。
相关形势,我方已经通报北京市公安部门。
万延海
现在的中国人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民主了,各种各样的选举也随之而来。但是,民主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如何把民主选举演变为民众普遍接受并且玩得起玩的游戏,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最近,在中国的艾滋病圈子里,演绎了一场不大不小沸沸扬扬的选举,其实就是选一个在中国全球基金国家协调委员会里的社区代表。然而,就在独立选举为委员会公布选举人与候选名单后,一些候选人开始大吵大闹起来,要求修改甚至推翻选举规则,致使选举进程被迫中断,从而导演了一场民主选举史上前所以未有、闻所未闻的闹剧。 原本我已经不想再卷入社区纷争,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处在沉默之中。但是没有办法,在很多社区朋友的敦促下,我于6月25日针对中止选举进程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中国全球基金CCM"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或其他非政府组织类别"代表的选举规则是在武汉大会通过的,得到了绝大多数参会代表的支持,是体现社区组织选民意志的法定文件。虽然其中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我们可以激烈的辩论和表达反对意见,这样可以使我们下一次制定规则时更规范更符合实情,但是在新的选举规则没有出台之前,必须要严格执行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规则执行,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擅自中止选举进程。 我的公开信发出后,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谩骂和人身攻击也随之接踵而至,有公开署名的,也有匿名的,对于尚不成熟的草根社区,我以为这些都是民主进程中的正常反应,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在所有的争吵中,如果能够就事论事,说几句过分的话甚至骂几声,置之不理也就过去了,但是,更有甚者,居然胆敢暴露我的隐私,这就不能让我容忍了! 自从闯入艾滋病这个圈子以来,我特别不愿意暴露自己过去的隐私,这与生活中的我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始终认为艾滋病不是也不应该是我生活的全部,我有权利享受艾滋病以外的另外一种生活,所以每每遇到有人问及我的生活,我都是避而不谈,实在没有办法就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 遗憾的是,这个底线已经出现了被突破的迹象,我也做好了隐私被暴露的思想准备。总而言之,不想暴露并不等同于惧怕暴露。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我绝对不会容忍以暴露隐私相威胁的做法并坐视不理,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间暴露我的隐私,无论你穿着多厚的马甲还是借他人之口暴露,无论是谁通过网络邮件组转发者或者,我都必将采取最残酷的手段予以还击,宁肯错杀一千,也决不放过一个! 真实的我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既有积极阳光的一面,也有见不得人的一面。回到艾滋病圈子里,你可以骂孟林,但是不可以破坏我另外一种生活,如果触动了这个底线,我估计你的死期也就快到了! 一个小小的选举,就是一个小小的热身游戏,是大家学习如何使用民主的过程,也是个人才能和社区基础充分展示的机会。胜者为王败者寇,这话听起来有点残酷,但是现实就是这样,所以要愿赌服输,不服就拿出本钱来继续赌,丛林法则就是这样,乃常识也。不过,无论最后是谁上去当代表都无所谓,都应当祝贺,都是实力的体现。但是,千万不要为了一个象征性的代表把身家性命都搭进去,那样就不值得了!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论坛" A:要加入:★中国艾滋病网络 http://www.chinaaidsgroup.org B: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C: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D:Contact us: chinaaidsgroup@gmail.com ★中国艾滋病博物馆/China AIDS Museum: http://www.AIDSmuseum.cn --~--~---------~--~----~------------~-------~--~----~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关宝英,不容你把官场蠹毒之气弥散民间社区,请引咎辞职,扼住以项目资金挟持非政府组织的邪恶之风,维护草根NGO的尊严、维护全球基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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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4449】 Fw: 【China AIDS:4443】 我的声明李文晶女士暨福特基金会:你好!
下列话语究竟是黑社会老大还是福特基金会在华资助单位负责人说的:"我绝对不会容忍以暴露隐私相威胁的做法并坐视不理,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间暴露我的隐私,无论你穿着多厚的马甲还是借他人之口暴露,无论是谁通过网络邮件组转发者或者,我都必将采取最残酷的手段予以还击,宁肯错杀一千,也决不放过一个!""回到艾滋病圈子里,你可以骂孟林,但是不可以破坏我另外一种生活,如果触动了这个底线,我估计你的死期也就快到了!""千万不要为了一个象征性的代表把身家性命都搭进去,那样就不值得了!"
这些话语出现在接受福特基金会资助的"感染者联盟"召集人孟林的博客和通过孟林发给下列三个邮件组中:menglin-PLWHAs@googlegroups.com
; tjgaga@googlegroups.com ; chinaaidsgroup。
如果福特基金会继续支持该感染者联盟,我提醒福特基金会紧急关注基金被滥用于杀人、雇用黑社会或其他伤害性行动中去。为此,福特基金会需要紧急撤回给该组织的赠款,提醒相关资金管理机构暂停给孟林的资金或感染者联盟支出,如果有大额资金在孟林手里,需要紧急撤回。
相关形势,我方已经通报北京市公安部门。
万延海
现在的中国人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民主了,各种各样的选举也随之而来。但是,民主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如何把民主选举演变为民众普遍接受并且玩得起玩的游戏,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最近,在中国的艾滋病圈子里,演绎了一场不大不小沸沸扬扬的选举,其实就是选一个在中国全球基金国家协调委员会里的社区代表。然而,就在独立选举为委员会公布选举人与候选名单后,一些候选人开始大吵大闹起来,要求修改甚至推翻选举规则,致使选举进程被迫中断,从而导演了一场民主选举史上前所以未有、闻所未闻的闹剧。 原本我已经不想再卷入社区纷争,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处在沉默之中。但是没有办法,在很多社区朋友的敦促下,我于6月25日针对中止选举进程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中国全球基金CCM"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或其他非政府组织类别"代表的选举规则是在武汉大会通过的,得到了绝大多数参会代表的支持,是体现社区组织选民意志的法定文件。虽然其中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我们可以激烈的辩论和表达反对意见,这样可以使我们下一次制定规则时更规范更符合实情,但是在新的选举规则没有出台之前,必须要严格执行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规则执行,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擅自中止选举进程。 我的公开信发出后,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谩骂和人身攻击也随之接踵而至,有公开署名的,也有匿名的,对于尚不成熟的草根社区,我以为这些都是民主进程中的正常反应,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在所有的争吵中,如果能够就事论事,说几句过分的话甚至骂几声,置之不理也就过去了,但是,更有甚者,居然胆敢暴露我的隐私,这就不能让我容忍了! 自从闯入艾滋病这个圈子以来,我特别不愿意暴露自己过去的隐私,这与生活中的我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始终认为艾滋病不是也不应该是我生活的全部,我有权利享受艾滋病以外的另外一种生活,所以每每遇到有人问及我的生活,我都是避而不谈,实在没有办法就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 遗憾的是,这个底线已经出现了被突破的迹象,我也做好了隐私被暴露的思想准备。总而言之,不想暴露并不等同于惧怕暴露。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我绝对不会容忍以暴露隐私相威胁的做法并坐视不理,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间暴露我的隐私,无论你穿着多厚的马甲还是借他人之口暴露,无论是谁通过网络邮件组转发者或者,我都必将采取最残酷的手段予以还击,宁肯错杀一千,也决不放过一个! 真实的我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既有积极阳光的一面,也有见不得人的一面。回到艾滋病圈子里,你可以骂孟林,但是不可以破坏我另外一种生活,如果触动了这个底线,我估计你的死期也就快到了! 一个小小的选举,就是一个小小的热身游戏,是大家学习如何使用民主的过程,也是个人才能和社区基础充分展示的机会。胜者为王败者寇,这话听起来有点残酷,但是现实就是这样,所以要愿赌服输,不服就拿出本钱来继续赌,丛林法则就是这样,乃常识也。不过,无论最后是谁上去当代表都无所谓,都应当祝贺,都是实力的体现。但是,千万不要为了一个象征性的代表把身家性命都搭进去,那样就不值得了!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论坛" A:要加入:★中国艾滋病网络 http://www.chinaaidsgroup.org B: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C: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D:Contact us: chinaaidsgroup@gmail.com ★中国艾滋病博物馆/China AIDS Museum: http://www.AIDSmuseum.cn --~--~---------~--~----~------------~-------~--~----~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关宝英,不容你把官场蠹毒之气弥散民间社区,请引咎辞职,扼住以项目资金挟持非政府组织的邪恶之风,维护草根NGO的尊严、维护全球基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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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4448】 童戈先生需要带领MSM联盟组织依照规则参选童戈先生需要带领MSM联盟组织依照规则参选
万延海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9年7月4日发布
请转发童戈先生!
今天打开信箱,天津嘎嘎转发了“男联盟”(或MSM联盟,正式名称:中国同志健康论坛,其章程说该联盟和感染者联盟密切合作)主席童戈发表的文章“对目前CCM非工委代表选举问题的看法”。随即,童戈文章得到男联盟诸多成员及LGBT社群人士的呼应。
童戈文章先指出非工委选举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选举组织者的责任。我非常赞同童戈对选举组织者的下列批评:“你们在此前的失误,目前的不作为,不仅浪费了全球基金的大量资金,浪费了参与者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在目前,已经对草根组织在社区开展艾滋病工作形成了极大的影响。”
但童戈下列说法,本人难以认可:“此前已经出现的争议,作为选举工作进行中的过程,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正在促成着积极结果的产生 ——(1)对选举规则,表达了草根组织的意见,并促进了可行的部分改进。(2)对参选者,通过争议,用这种特有的方式进行了基本的资格审查。(3)已经基本形成了代表竞选人的目标,并进行了评议。”
童戈把本来“选举体制内”可以解决的上述三个问题:选举规则、参选人资格、参选人纲领,而代之以“选举体制外”的竞争过程来对选举进程中的这些问题进行评价。好比出现凶杀案件,警察不去侦察,最后网民们积极行动把凶手找出来了。这不能称之为“选举工作进行中的过程”促成的积极结果,好比政府不作为引发民众民主行动,不能把民主看成是政府不作为的积极结果。童戈的说法不仅忽略了选举组织工作中目前依照规则依然存在的几个重大问题:选民资格不公开、候选人资格认证问题、投票方式前后表述不一致、选举组织工作人员涉嫌舞弊问题,而且给人一个暗示,一个受到如此操纵的选举也是有积极意义的,而无视选举本身的正当性和公正问题。
童戈对选举组织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1、无论如何,非工委代表不应该只是一个“代表”头衔,而要在全球基金工作中起到维护草根组织利益的作用,这是不可动摇的关键目标。2、在选举者充分了解和理解竞选者提出的竞选承诺基础上,组织参选者依据选举程序选举。童戈对参选人也提出一些中肯的意见。参见童戈文中4点建议。
但是,童戈可能不清楚或回避了一些挑战性问题,比如:1、MSM组织迅速增加的数量,无法核查;2、选举委员会拒绝公开选民报名资料,选民资格无法核查。3、与童戈领导的男联盟在章程上说明要密切合作的感染者联盟在选举报名阶段在北京召开为期一周的会议,期间组织了大量感染者组织报名选民和候选人。4、突然改变的投票方式完全有利于感染者联盟成员参选,也有利于男联盟成员及主席童戈先生发言人的参选。
童戈提出一些模糊的和值得怀疑的意见:“认真的应对经过前一阶段争议已经达成的积极共识和结果,充分吸取草根组织意见,积极务实地推动下一步的选举程序。”积极共识在哪里呢?默认MSM部类大量虚构组织,是共识之一吗?天津深蓝下的那些组织是哪一年成立的?
童戈先生给选举组织者和参选人分别提出了若干建议,作为参选人之一,我表示感谢。同时,我也愿意在此给童戈及其领导下的MSM联盟提出下列建议:
1、男联盟、MSM联盟或中国同志健康论坛,制定联盟成员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行为准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用不当手段争夺公共资源;
2、男联盟需要立即发布告示,要求成员组织在本次非工委选举中不得编造虚假组织和虚假组织信息;
3、男联盟需要调查章程上规定的密切合作组织感染者联盟是否在本次参选过程中采取不当竞争手段的问题;
4、尽快公布中国同志健康论坛章程。
万延海
各位同仁您好:受托转发童戈老师文章。
对目前CCM非工委代表选举问题的看法 童 戈
首先,郑重说明,以下看法不代表任何组织和其他个人,只是我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围绕CCM非工委代表选举工作在草根组织之间出现的争议,首先,我认为,这是在国内的社会政治环境中,由艾滋病发动,处于初级阶段的草根组织参与社会事物的学习和实践过程。至于其中存在的过头表现,任何的团体和个人之间,都存在着意气、利益的矛盾,也都存在着人际/人情关系的远近亲疏,以及利益诉求的差异,这些因素,在这次选举工作中也必定会释放。对这样的表现,不可求全责备。 但是,存在着问题,就需要来解决问题。而CCM非工委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者在规避和解决这些影响因素上,至少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
(1)组织选举工作,制定选举“游戏规则”,组织者是否了解并理解草根组织的实际情况?是否充分征求和尊重了草根组织的诉求?是否充分吸纳了民间组织的平等参与? (2)对参选者和竞选者,是否具有资格审查机制?其中,包括需要形成哪些基本的资格审查条件?由谁来形成?怎么形成?由谁来执行审查?怎么审查? (3)当草根组织的意见形成争议的时候,CCM非工委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决策者,是不是及时拿出了积极、透明的应对措施?
显然,CCM非工委代表选举的组织工作存在的以上弊端,尤其在目前缺乏积极作为的状态,必定会引发民间组织之间的无序纷争。 因为,大家需要对这些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在缺乏组织者的有效组织;缺乏组织程序有效引导和执行的前提下,大家所要表达的,又是对参选者、竞选者,以及最终选举出的代表们个人必定涉及到的资格、动机、作用等问题的意见,也就必定会形成目前的这种争议。 但是,我认为,我们不应该站在否定草根组织积极性的立场上,把目前的纷争全面否定的评价为“混乱”。我认为,此前已经出现的争议,作为选举工作进行中的过程,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正在促成着积极结果的产生 ——
(1)对选举规则,表达了草根组织的意见,并促进了可行的部分改进。 (2)对参选者,通过争议,用这种特有的方式进行了基本的资格审查。 (3)已经基本形成了代表竞选人的目标,并进行了评议。
而如何肯定这些结果,改善目前的局面,首先,需要选举工作的组织者,无论是国际机构还是国内机构,不论是官方机构还是NGO ,不论是机构还是个人,你们到了必须承担责任的时候了。 虽然,民主政治在某种意义上是“运动群众”,但民主程序的执行,却不会是“群众运动”,民主程序的组织执行者,更不应该不作为,而把执行民主程序中因为包括决策失误在内的多种因素影响显化聚焦的矛盾焦点,转移到群众身上。这种并不客观的责任偷换,却不会解决任何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 你们在此前的失误,目前的不作为,不仅浪费了全球基金的大量资金,浪费了参与者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在目前,已经对草根组织在社区开展艾滋病工作形成了极大的影响。
在此,我建议,CCM选举工作组织者必须立刻因势利导,有所作为—— (1) 认真的应对经过前一阶段争议已经达成的积极共识和结果,充分吸取草根组织意见,积极务实地推动下一步的选举程序。 (2) 积极认真的组织竞选者进入竞选程序。无论如何,非工委代表不应该只是一个“代表”头衔,而要在全球基金工作中起到维护草根组织利益的作用,这是不可动摇的关键目标。否则,选举工作总是停滞在程序和个人的争议上,反而使得非工委代表应该对大家作出的竞选承诺被忽略。 (3) 在选举者充分了解和理解竞选者提出的竞选承诺基础上,组织参选者依据选举程序选举。 (4) 在选举结束后,必须对这次组织选举的失误进行总结,给今后的工作提供具体的经验教训。
我建议,非工委代表竞选人提出的竞选承诺,必须对以下四个问题提出承诺,并作为代表资格的考量条件——
(1)你对担任CCM非工委代表需要承担起什么责任和义务,作出必须的承诺。 (2)目前,对全球基金中国项目工作中,在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在草根组织的工作层面上,存在着哪些需要维护草根组织利益的问题,你有怎样的评估?你打算怎么在执行非工委代表的职责中,促进这些问题的改善? (3)你如何规避草根组织“小圈子”之间的矛盾? (4)你对自己担任非工委代表有什么自律措施?你打算怎样接受草根(社区)组织的监督?
以上看法,希望参考。 2009年7月3日
★关宝英,不容你把官场蠹毒之气弥散民间社区,请引咎辞职,扼住以项目资金挟持非政府组织的邪恶之风,维护草根NGO的尊严、维护全球基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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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4442】 Re: 看AIDS跳舞CCM(14)杨邵刚赵心树切不可为社区留下无穷遗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1条:第十一条 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
例子:2009年1月,中国深圳深圳海关公开招考技术雇员公告:(一)报名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16日09:00至2009年2月8日17:00,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http://shenzhen.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9/tab31469/info155805.htm 而根据 William Schue《6月25日观察报告》"CCM秘书处工作人员认为,选举委员会相信社区人士的人品,故采用了李丹先生自己报送的时间,补充了其候选资格。" From: 常坤 Chang Kun
Sent: Friday, July 03, 2009 6:16 AM
Subject: 【China AIDS:4431】
看AIDS跳舞CCM(14)杨邵刚赵心树切不可为社区留下无穷遗患 常坤 www.changkun.org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 2009年7月2日 因为我目前在美国学习,也经常使用时间,我今日又特意和一些朋友西方朋友探讨了关于这个时间的问题。 这边的通用的时间 12:05是指下午12点过5分的意思;如果更准确的标示 就是12:05PM。 如果是凌晨的话,标示为12:05AM,这个时候一定要有AM。 一个问题是到底是否有"上午""下午""AM""PM"等,William Schue的观察报告说没有了。这样在12:05分能够理解为下午12点过5分的。我在中国的时候这么用,在美国这样也是。除非标示12:05AM,才表示凌晨过5分。 不管如何,选举委员会接收到李丹报名时间都是在17日,差别只是在凌晨5分,还是下午12:05的问题。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不管是如何解释,选举委员会接收到的邮件是在17日,不是16日。电子邮件转发时可以造假的,这个大家都知道。不管10分钟还是12小时,是可以做很多事情的,比如仅仅确认候选人名单和打个电话是足够的。 这次选举,如何开了这么一个先例,以转发内的邮件时间为准的话,我警告选居委会,以后中国艾滋病社区任何以电子邮件报名、投票,甚至项目招标等等问题,将混乱不堪,因为大家都将学会以转发邮件的时间为自己的参与时间,而不是最后的发送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1条:第十一条 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 例子:2009年1月,中国深圳深圳海关公开招考技术雇员公告:(一)报名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16日09:00至2009年2月8日17:00,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http://shenzhen.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9/tab31469/info155805.htm 而根据 William Schue《6月25日观察报告》"CCM秘书处工作人员认为,选举委员会相信社区人士的人品,故采用了李丹先生自己报送的时间,补充了其候选资格。" 我们大家似乎都没有忘记 杨邵刚、赵心树两位的身份吧,一个高级律师,一个集体决策和民主程序研究者; http://www.chain.net.cn/document/20090423151646507613.pdf 杨邵刚、赵心树,你们所造成的社区混乱将遗患无穷!我在2009年5月21日:看AIDS跳舞CCM(13)《吊儿郎当的"独立'选举委员会》 "我今日无心计较这前前后后得失,因为我认为你们还是有时间的,切静思之,以社区大业为重,鞠躬精粹,切不可一而再三的烙下诟病之讳,后人愤笔之口舌,怒行之依据!"。并且在6月17日 看AIDS跳舞CCM(14)《独立选举委员会已经丧失了其存在的最基本基础》中再次重复"如坚而无能,继而往之,虽吾辈微言,却定可如削锋之剑斩草之铡,己职责守大义而刃之!" 现在看来,当初两位专家没有把晚生的诤言放在心上,而如今已经应验了! 我们不管你们两位背后有什么压力,谁在制约你们,我们只监督和督促你们按章按理办事;如果你们承受不了压力,可以告诉我们,所有良知和正义的力量都会挥袖遮云支持! 2009/7/2 Wan Yanhai <wanyanhai@hotmail.com>
-- 常坤 Chang Kun Email: changkunchina@ymail.com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 Devote my life to AIDS prevention and care work! Office Phone: 010-51917982 手机:13810726838 (短信) USA:1-7185986016 ★北京益仁平中心http://www.yirenping.org ★中国艾滋病博物馆/China AIDS Museum: http://www.AIDSmuseum.cn 旗下网站: ----艾博维客 AIDS Wiki : http://www.AIDSwiki.cn ----艾博聚合(汇聚艾滋病博客)http://www.wanyanhai.org ----中国艾滋病网络:http://www.ChinaAIDSgroup.org ----中国艾滋病地图/China AIDS Map:http://www.aidsmaps.org ----空腹健身运动: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艾滋人权 AIDS Rights: http://www.AIDSrights.net ----常坤: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Http://www.changkun.org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论坛" A:要加入:★中国艾滋病网络 http://www.chinaaidsgroup.org B:要在此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C: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D:Contact us: chinaaidsgroup@gmail.com ★中国艾滋病博物馆/China AIDS Museum: http://www.AIDSmuseum.cn --~--~---------~--~----~------------~-------~--~----~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关宝英,不容你把官场蠹毒之气弥散民间社区,请引咎辞职,扼住以项目资金挟持非政府组织的邪恶之风,维护草根NGO的尊严、维护全球基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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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3 【权利:2238】 荷兰政府Tulip维权者奖接受提名,截止8月23日
Human rights defenders tulip
Sent: Thursday, July 02, 2009 9:18 PM
Subject: Call for Nominations Human Rights Defenders Tulip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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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2237】 联合国人权专家联名纽约时报:误入歧途的禁毒战争!误入歧途的"禁毒战争" 2009年6月26日 特写稿版投稿 诺瓦克(Manfred Nowak)、格罗沃尔(Anand Grover)
似乎一切都是"禁毒战争"。全世界的政府将其当作不受约束地侵犯人权和基于膝跳反射而不是科学证据的荒谬政策的借口。这已经导致了巨大的人权灾难,还破坏了毒品管制工作。 人权虐待十分普遍,这不是秘密。许多政府轻率地拒绝经过证实的保护吸毒者和社会健康的有效政策,这也不是秘密。二者都有充分的证据。 2003年,泰国执法官员在政府的"禁毒战争"中杀死了超过2,700人。超过30个联合国成员国----包括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违反国际法,对毒品犯罪保留了死刑----作为强制性刑罚。在俄罗斯,无数海洛因使用者无法获得鸦片替代治疗,因为政府禁止了美沙酮,尽管事实证明它是有效的。 在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因为吸毒者经常由于非暴力、低级的毒品犯罪而被监禁,导致监狱过度拥挤。这些犯人常常无法获得有效的毒品治疗或基本医疗保健。在哥伦比亚、阿富汗和其他国家,作物根除迫使成千上万罂粟和古柯种植者及其家庭深陷贫困,得不到任何替代性谋生方式,这种做法还损害了他们的健康。 在中国,成千上万吸毒者被迫进入戒毒所,他们可以被关押在那里长达三年,得不到任何审判、治疗或正当程序。在印度,人们死于不受约束的戒毒项目。 "禁毒战争"分散了各国在确保医用麻醉药能够得到这一义务上的注意力。结果全世界80%的人----包括550万癌症患者和100万晚期艾滋病患者----无法获得抑制巨痛的治疗;多数人由于处方限制无法获得适当的药物。 政府在确保获得供止痛或治疗毒品依赖用的管制药物上的失败,可能违反了禁止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国际公约。此外,资源缺乏使有效的治疗变成了有效性得不到证实的项目。 这不仅是人权问题:这是糟糕的公共政策。研究显示:苛刻的毒品管制实践----包括大规模监禁----在控制非法毒品使用和与毒品有关的犯罪,保护公共健康上是无效的。科学证据显示:更加具有支持性的"减低危害"项目能够在注射吸毒者中预防HIV,保护人们的健康,未来的医疗成本也较低。对那些疼痛未经治疗的人来说,忽视他们的需要使他们和他们的照料者无法过有生产性的生活。 2009年3月,联合国在维也纳开会,以便为未来10年制订新的毒品政策。不幸的是,成员国所通过的战略中缺乏对人权的承诺。它为它所说的过去10年中毒品政策的成功向国际社会表示祝贺,而没有提到其所带来的损害。它提议在今后10年中继续这些政策,只做很少的改动。 周五,联合国将庆祝国际禁毒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和支援酷刑受害者国际日(International Day in Support of Victims of Torture)。像联合国健康与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一样,我们利用这一机会来督促成员国结束苛刻政策,创造基于人权的毒品政策----其中包括减低危害,能够获得以证据为基础的毒品治疗和基本药物,以及受到保护以免在执法过程中遭到酷刑。 目前的把头埋在沙中的政治已经使太多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如果联合国及其成员国继续把头埋在沙中,他们就会成为这些虐待行为的同谋。 格罗沃尔是一名印度律师和联合国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是维也纳大学(Vienna University)人权教授和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
http://www.nytimes.com/2009/06/26/opinion/26iht-ednowak.html?_r=1&scp=1&sq=anand grover&st=cse June 26, 2009 Op-Ed Contributor A Misguided 'War on Drugs'By MANFRED NOWAK ANAND GROVER Anything goes in the "war on drugs," or so it seems. Governments around the world have used it as an excuse for unchecked human rights abuse and irrational policies based on knee-jerk reactions rather than scientific evidence. This has caused tremendous human suffering. It also undermines drug control efforts. That human rights abuses are widespread is no secret. Nor is frivolous rejection by many governments of proven, effective strategies to protect the health of drug users and communities. Both have been well documented. In 2003,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 in Thailand killed more than 2,700 people in the government's "war on drugs." More than 30 U.N. member states, including China, Indonesia and Malaysia, retain the death penalty for drug offenses -- some as a mandatory sentence -- in viol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Russia, untold thousands of heroin users cannot obtain opioid substitution treatment because the government has banned methadone, despite its proven effective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 and many other countries -- prisons are overflowing because drug users are routinely incarcerated for nonviolent, low-level drug offenses. These prisoners often have no access to effective drug treatment or basic medical care. In Colombia, Afghanistan and other countries, crop eradication has pushed thousands of poppy and coca farmers and their families deeper into poverty without offering them any alternative livelihood and has damaged their health. In China,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drug users are forced into drug detoxification centers, where they can be detained for up to three years without trial, treatment, or due process. In India people are dying in uncontrolled detoxification programs. The "war on drugs" has distracted countries from their obligation to ensure that narcotic drugs are available for medical purposes. As a result, 80 percent of the world population -- including 5.5 million cancer patients and 1 million terminally ill AIDS patients -- has no access to treatment for severe pain. Strong pain medications are almost unavailable in most African countries. In India alone some 1 million cancer patients endure severe pain; most have no access to appropriate medications because of restrictions on prescribing them. Such failure by the governments to ensure access to controlled medicines for pain relief or to treat drug dependence may violat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proscribing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Moreover scarce resources are being diverted from effective treatment to programs with no proven efficacy. This is not only a human rights problem: It is bad public policy. Research shows that abusive drug control practices, including mass incarceration, are ineffective in controlling illicit drug consumption and drug-related crime, and in protecting public health. Scientific evidence has shown that more supportive "harm-reduction" programs prevent HIV among injection drug users, protect people's health and lower future health costs. And for those with untreated pain, ignoring their needs removes them and their caregivers from productive life. In March 2009, the United Nations met in Vienna to set new drug policies for the next 10 years. Sadly, the strategy adopted by member states contains scant human rights commitments. It congratulates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for what it says are successes of the past 10 years of drug policy, without mentioning its collateral damage. It proposes to continue those policies, with little change, for the next 10 years. On Friday, the United Nations observes both the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 and the International Day in Support of Victims of Torture. As the U.N. special rapporteurs on health and torture, we take this occasion to urge member states to end abusive policies and to create drug policies based on human rights that include harm reduction, access to evidence-based drug treatment and essential medicines, and protections against torture in law enforcement. Too many lives are at stake for the current head-in-the-sand politics, and i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member states continue to bury their heads, they will be complicit in the abuses. Anand Grover is a lawyer
in India, and a 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health.
Manfred Nowak is professor of human rights at Vienna Universityand a 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 __._,_.___ Y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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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4435】 联合国人权专家联名纽约时报:误入歧途的禁毒战争!误入歧途的“禁毒战争” 2009年6月26日 特写稿版投稿 诺瓦克(Manfred Nowak)、格罗沃尔(Anand Grover)
似乎一切都是“禁毒战争”。全世界的政府将其当作不受约束地侵犯人权和基于膝跳反射而不是科学证据的荒谬政策的借口。这已经导致了巨大的人权灾难,还破坏了毒品管制工作。 人权虐待十分普遍,这不是秘密。许多政府轻率地拒绝经过证实的保护吸毒者和社会健康的有效政策,这也不是秘密。二者都有充分的证据。 2003年,泰国执法官员在政府的“禁毒战争”中杀死了超过2,700人。超过30个联合国成员国——包括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违反国际法,对毒品犯罪保留了死刑——作为强制性刑罚。在俄罗斯,无数海洛因使用者无法获得鸦片替代治疗,因为政府禁止了美沙酮,尽管事实证明它是有效的。 在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因为吸毒者经常由于非暴力、低级的毒品犯罪而被监禁,导致监狱过度拥挤。这些犯人常常无法获得有效的毒品治疗或基本医疗保健。在哥伦比亚、阿富汗和其他国家,作物根除迫使成千上万罂粟和古柯种植者及其家庭深陷贫困,得不到任何替代性谋生方式,这种做法还损害了他们的健康。 在中国,成千上万吸毒者被迫进入戒毒所,他们可以被关押在那里长达三年,得不到任何审判、治疗或正当程序。在印度,人们死于不受约束的戒毒项目。 “禁毒战争”分散了各国在确保医用麻醉药能够得到这一义务上的注意力。结果全世界80%的人——包括550万癌症患者和100万晚期艾滋病患者——无法获得抑制巨痛的治疗;多数人由于处方限制无法获得适当的药物。 政府在确保获得供止痛或治疗毒品依赖用的管制药物上的失败,可能违反了禁止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国际公约。此外,资源缺乏使有效的治疗变成了有效性得不到证实的项目。 这不仅是人权问题:这是糟糕的公共政策。研究显示:苛刻的毒品管制实践——包括大规模监禁——在控制非法毒品使用和与毒品有关的犯罪,保护公共健康上是无效的。科学证据显示:更加具有支持性的“减低危害”项目能够在注射吸毒者中预防HIV,保护人们的健康,未来的医疗成本也较低。对那些疼痛未经治疗的人来说,忽视他们的需要使他们和他们的照料者无法过有生产性的生活。 2009年3月,联合国在维也纳开会,以便为未来10年制订新的毒品政策。不幸的是,成员国所通过的战略中缺乏对人权的承诺。它为它所说的过去10年中毒品政策的成功向国际社会表示祝贺,而没有提到其所带来的损害。它提议在今后10年中继续这些政策,只做很少的改动。 周五,联合国将庆祝国际禁毒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和支援酷刑受害者国际日(International Day in Support of Victims of Torture)。像联合国健康与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一样,我们利用这一机会来督促成员国结束苛刻政策,创造基于人权的毒品政策——其中包括减低危害,能够获得以证据为基础的毒品治疗和基本药物,以及受到保护以免在执法过程中遭到酷刑。 目前的把头埋在沙中的政治已经使太多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如果联合国及其成员国继续把头埋在沙中,他们就会成为这些虐待行为的同谋。 格罗沃尔是一名印度律师和联合国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是维也纳大学(Vienna University)人权教授和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
http://www.nytimes.com/2009/06/26/opinion/26iht-ednowak.html?_r=1&scp=1&sq=anand grover&st=cse June 26, 2009 Op-Ed Contributor A Misguided 'War on Drugs'By MANFRED NOWAK ANAND GROVER Anything goes in the “war on drugs,” or so it seems. Governments around the world have used it as an excuse for unchecked human rights abuse and irrational policies based on knee-jerk reactions rather than scientific evidence. This has caused tremendous human suffering. It also undermines drug control efforts. That human rights abuses are widespread is no secret. Nor is frivolous rejection by many governments of proven, effective strategies to protect the health of drug users and communities. Both have been well documented. In 2003,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 in Thailand killed more than 2,700 people in the government’s “war on drugs.” More than 30 U.N. member states, including China, Indonesia and Malaysia, retain the death penalty for drug offenses — some as a mandatory sentence — in viol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Russia, untold thousands of heroin users cannot obtain opioid substitution treatment because the government has banned methadone, despite its proven effective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 and many other countries — prisons are overflowing because drug users are routinely incarcerated for nonviolent, low-level drug offenses. These prisoners often have no access to effective drug treatment or basic medical care. In Colombia, Afghanistan and other countries, crop eradication has pushed thousands of poppy and coca farmers and their families deeper into poverty without offering them any alternative livelihood and has damaged their health. In China,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drug users are forced into drug detoxification centers, where they can be detained for up to three years without trial, treatment, or due process. In India people are dying in uncontrolled detoxification programs. The “war on drugs” has distracted countries from their obligation to ensure that narcotic drugs are available for medical purposes. As a result, 80 percent of the world population — including 5.5 million cancer patients and 1 million terminally ill AIDS patients — has no access to treatment for severe pain. Strong pain medications are almost unavailable in most African countries. In India alone some 1 million cancer patients endure severe pain; most have no access to appropriate medications because of restrictions on prescribing them. Such failure by the governments to ensure access to controlled medicines for pain relief or to treat drug dependence may violat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proscribing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Moreover scarce resources are being diverted from effective treatment to programs with no proven efficacy. This is not only a human rights problem: It is bad public policy. Research shows that abusive drug control practices, including mass incarceration, are ineffective in controlling illicit drug consumption and drug-related crime, and in protecting public health. Scientific evidence has shown that more supportive “harm-reduction” programs prevent HIV among injection drug users, protect people’s health and lower future health costs. And for those with untreated pain, ignoring their needs removes them and their caregivers from productive life. In March 2009, the United Nations met in Vienna to set new drug policies for the next 10 years. Sadly, the strategy adopted by member states contains scant human rights commitments. It congratulates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for what it says are successes of the past 10 years of drug policy, without mentioning its collateral damage. It proposes to continue those policies, with little change, for the next 10 years. On Friday, the United Nations observes both the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 and the International Day in Support of Victims of Torture. As the U.N. special rapporteurs on health and torture, we take this occasion to urge member states to end abusive policies and to create drug policies based on human rights that include harm reduction, access to evidence-based drug treatment and essential medicines, and protections against torture in law enforcement. Too many lives are at stake for the current head-in-the-sand politics, and i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member states continue to bury their heads, they will be complicit in the abuses. Anand Grover is a lawyer
in India, and a 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health.
Manfred Nowak is professor of human rights at Vienna Universityand a 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 __._,_.___ Y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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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4431】 看AIDS跳舞CCM(14)杨邵刚赵心树切不可为社区留下无穷遗患看AIDS跳舞CCM(14)杨邵刚赵心树切不可为社区留下无穷遗患 常坤 www.changkun.org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 2009年7月2日 因为我目前在美国学习,也经常使用时间,我今日又特意和一些朋友西方朋友探讨了关于这个时间的问题。 这边的通用的时间 12:05是指下午12点过5分的意思;如果更准确的标示 就是12:05PM。 如果是凌晨的话,标示为12:05AM,这个时候一定要有AM。 一个问题是到底是否有“上午”“下午”“AM”“PM”等,William Schue的观察报告说没有了。这样在12:05分能够理解为下午12点过5分的。我在中国的时候这么用,在美国这样也是。除非标示12:05AM,才表示凌晨过5分。 不管如何,选举委员会接收到李丹报名时间都是在17日,差别只是在凌晨5分,还是下午12:05的问题。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不管是如何解释,选举委员会接收到的邮件是在17日,不是16日。电子邮件转发时可以造假的,这个大家都知道。不管10分钟还是12小时,是可以做很多事情的,比如仅仅确认候选人名单和打个电话是足够的。 这次选举,如何开了这么一个先例,以转发内的邮件时间为准的话,我警告选居委会,以后中国艾滋病社区任何以电子邮件报名、投票,甚至项目招标等等问题,将混乱不堪,因为大家都将学会以转发邮件的时间为自己的参与时间,而不是最后的发送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1条:第十一条 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 例子:2009年1月,中国深圳深圳海关公开招考技术雇员公告:(一)报名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16日09:00至2009年2月8日17:00,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http://shenzhen.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9/tab31469/info155805.htm 而根据 William Schue《6月25日观察报告》“CCM秘书处工作人员认为,选举委员会相信社区人士的人品,故采用了李丹先生自己报送的时间,补充了其候选资格。” 我们大家似乎都没有忘记 杨邵刚、赵心树两位的身份吧,一个高级律师,一个集体决策和民主程序研究者; http://www.chain.net.cn/document/20090423151646507613.pdf 杨邵刚、赵心树,你们所造成的社区混乱将遗患无穷!我在2009年5月21日:看AIDS跳舞CCM(13)《吊儿郎当的“独立‘选举委员会》 “我今日无心计较这前前后后得失,因为我认为你们还是有时间的,切静思之,以社区大业为重,鞠躬精粹,切不可一而再三的烙下诟病之讳,后人愤笔之口舌,怒行之依据!”。并且在6月17日 看AIDS跳舞CCM(14)《独立选举委员会已经丧失了其存在的最基本基础》中再次重复“如坚而无能,继而往之,虽吾辈微言,却定可如削锋之剑斩草之铡,己职责守大义而刃之!“ 现在看来,当初两位专家没有把晚生的诤言放在心上,而如今已经应验了! 我们不管你们两位背后有什么压力,谁在制约你们,我们只监督和督促你们按章按理办事;如果你们承受不了压力,可以告诉我们,所有良知和正义的力量都会挥袖遮云支持! 2009/7/2 Wan Yanhai <wanyanhai@hotmail.com>
-- 常坤 Chang Kun Email: changkunchina@ymail.com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 Devote my life to AIDS prevention and care work! Office Phone: 010-51917982 手机:13810726838 (短信) USA:1-7185986016 ★北京益仁平中心http://www.yirenping.org ★中国艾滋病博物馆/China AIDS Museum: http://www.AIDSmuseum.cn 旗下网站: ——艾博维客 AIDS Wiki : http://www.AIDSwiki.cn ——艾博聚合(汇聚艾滋病博客)http://www.wanyanhai.org ——中国艾滋病网络:http://www.ChinaAIDSgroup.org ——中国艾滋病地图/China AIDS Map:http://www.aidsmaps.org ——空腹健身运动: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艾滋人权 AIDS Rights: http://www.AIDSrights.net ——常坤: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Http://www.changkun.org --~--~---------~--~----~------------~-------~--~----~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关宝英,不容你把官场蠹毒之气弥散民间社区,请引咎辞职,扼住以项目资金挟持非政府组织的邪恶之风,维护草根NGO的尊严、维护全球基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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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2 【China AIDS:/】 Re: [联席会议] Re: 请选举委员会不要愚弄社区!选举委员会:
观察人员看到的一个基本事实是,选举信箱收到李丹候选人报名信息在截止日期之后。截止日期前5分钟和后5分钟,当然是天壤之别。选举委员会竟然说:“前后相差10分钟,没有什么不合理。”一个人死前5分钟和死后5分钟当然就是天壤之别,前者是生者,后者是死者。
万延海
From: 张渔
Sent: Thursday, July 02, 2009 10:34 PM
To: 联席会议 ; ccm2009cbo@gmail.com ; ccm2009cbo@yahoo.cn ;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 china-plwha@googlegroups.com ; ngo-action@googlegroups.com
Subject: [联席会议] Re: 请选举委员会不要愚弄社区! 其次,我建议独立委员会应该把“超过规定的时间提交报名表或者其他材料也‘没有明显的的不合理’”这一条写进规则。不写那就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张渔 > Date: Thu, 2 Jul 2009 21:18:13 +0800 > Subject: [联席会议] 请选举委员会不要愚弄社区! > From: williamschue007cn@gmail.com > To: ccm2009cbo@gmail.com; ccm2009cbo@yahoo.cn;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googlegroups.com;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china-plwha@googlegroups.com; NGO-Action@googlegroups.com > > 独立选举委员会: > > 请原谅我不再称贵会为“尊敬的”,因为你们的所作所为已经无法令我尊敬了。 > > 我在5月25日观察看到,选举委员会的gmail信箱显示收到李丹先生“候选人报名”信件的时间是5月17日12:05,并未显示“凌晨”、“上午”或“下午”或任何英文。 > > 12:05,当然是从00:00开始过后的12小时零5分,当然是指中午12:05分,何来“凌晨12:05”分之说?如果12:05是指凌晨,那么00:05是指中午?那么24:00是指中午12点?你们觉得这是符合常识的吗? > > 赵心树教授是华人,在美国呆了几十年,对中美时间显示方式当然了如指掌,居然将12:05说成“凌晨”,这种缺乏常识的专家如何令人尊敬? > > 贵会还公布了收件箱的7封邮件,但排序时间却有很大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后收的邮件往往排在先收的邮件之上,但为何贵会公布的7封邮件确实5月16日排在5月17日之上?就算先收到的邮件排在上面吧,怎么第4封和第5封却是后收到的在上面?贵会想耍我们吗?耍我们也要用点高明手段,不要用这么下三滥的方式! > > 鉴于选举委员会已失去公信力,所以选举委员会公布的任何信息,都应该有社区人士观察。选举委员会gmail信箱的邮件排序方式和yahoo信箱收到李丹先生报名信的时间也需要观察。 > > 社区不是一群傻瓜,请不要愚弄社区! > > William Schue > > > 附: > 独立选举委员会对东珍纳兰问题的回复 > 独立选举委员会收到李丹邮件的时间是2009年5月17日凌晨12:05分,李丹说他发出的时间是16日晚23:55,前后相差约10分钟,没有明显的的不合理。鉴于我们以发出时间或邮戳为准,李丹的报名比规定截止时间(16日晚24点)早了5分钟。 > 鉴于William Schue认定李丹邮件的收到时间是17日中午12:05分,独立选举委员会对收到时间做了进一步调查,调查后认定李丹的邮件收到时间为2009年5月17日凌晨12:05,而不是中午12:05分,理由如下: > 1)gmail系统按照收到的时间排列邮件,在gmail的收件箱中,李丹的邮件被排在5月17日收到的邮件中的的第一封。以下是5月16日晚至5月17日所收到的邮件,按gmail的时间顺序排列,并按其时间表述方式表述: > 5月16日 下午11:53 > 5月16日 下午11:57 > 5月17日 上午12:05 (李丹所发送邮件) > 5月17日 上午12:31 > 5月17日 上午1:39 > 5月17日 上午9:18 > 5月17日 下午5:42 > 2)gmail邮件系统没有“00:15”的说法,凌晨00:05显示为"上午12:05"。 > 3)gmail邮件系统中有“上午12:05”和“下午12:05”两种表述,其中“上午12:05”显然指凌晨,“下午12:05”显然指午后。 > 4)独立选举委员会做了一次实验:北京时间2009年6月30日中午12:10发送邮件到ccm2009cbo@gmail.com > <mailto:ccm2009cbo@gmail.com>,邮箱中显示的收到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 “下午12:10”(邮箱中所显示时间内容如下)。 > 发件人 xxx > 发送至ccm2009cbo@gmail.com <mailto:ccm2009cbo@gmail.com> > 日期2009年6月30日 下午12:10 > 主题gmail系统时间测试 > 邮送域gmail.com <http://gmail.com/> > 隐藏详细信息 12:10 (1 分钟前) 回复 > 本邮件发送于北京时间2009年6月30日中午12:10。 > 由此判定,李丹的邮件是在5月17日凌晨12:05收到的。同样,在雅虎的邮箱中也是如此。 > 独立选举委员会 > 2009年7月1日 > > -- > William Schue > 赶牛的老农夫 > MSN: williamschue007cn@hotmail.com > > </HTML --~--~---------~--~----~------------~-------~--~----~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关宝英,不容你把官场蠹毒之气弥散民间社区,请引咎辞职,扼住以项目资金挟持非政府组织的邪恶之风,维护草根NGO的尊严、维护全球基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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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4429】 谁知道用这个信箱的人?谁知道用这个信箱的人?
万延海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9年7月2日发布
今天晚上,本人收到“huazi258369”(huazi258369@126.com)的下列邮件“万延海:不要猖狂了,国家迟早会把你铲除掉。”
本人从事公益工作,于国于民有益无害,为啥有人要假借国家名义扬言要铲除我呢?给国家抹黑啊!
现向公众征集知道这个信箱及其使用者信息的人士。我也准备报警,处理人身威胁之事。
谢谢大家支持!
万延海
万延海:不要猖狂了,国家迟早会把你铲除掉。 200万种商品,最低价格,疯狂诱惑你 --~--~---------~--~----~------------~-------~--~----~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关宝英,不容你把官场蠹毒之气弥散民间社区,请引咎辞职,扼住以项目资金挟持非政府组织的邪恶之风,维护草根NGO的尊严、维护全球基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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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4428】 选举委员会判断的证据基础是什么?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7月1日在《独立选举委员会对东珍纳兰问题的回复》中表示:“李丹的邮件是在5月17日凌晨12:05收到的。同样,在雅虎的邮箱中也是如此。”同时表示,“独立选举委员会收到李丹邮件的时间是2009年5月17日凌晨12:05分,李丹说他发出的时间是16日晚23:55,前后相差约10分钟,没有明显的的不合理。鉴于我们以发出时间或邮戳为准,李丹的报名比规定截止时间(16日晚24点)早了5分钟。”
无论李丹自己所说的发出时间和选举委员会收到邮件时间相差12小时10分或10分钟,如果选举两个信箱都是17日凌晨00:05分收到邮件,那么是否选举委员会需要到李丹发出候选人报名信的邮箱看一下,给大家一个说明?怎么就能够相信李丹说得呢?
ccm代表选举公开和有记录的过程。选举委员会认定的李丹报名时间比选举截至时间早5分钟的证据在哪里?
否定William Schue判断的准确性,并不能证明李丹报名时间的真实性。无论William
Schue如何判断,选举委员会收到的信箱是17日,现在无人、无证据可以证明李丹是16日发出报名信的。
万延海 --~--~---------~--~----~------------~-------~--~----~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关宝英,不容你把官场蠹毒之气弥散民间社区,请引咎辞职,扼住以项目资金挟持非政府组织的邪恶之风,维护草根NGO的尊严、维护全球基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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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4427】 请大家静待万延海刑事自诉控告孟林诽谤罪判决,不要再发言辞义愤是掘墓还是造墓(49)请大家静待万延海刑事自诉控告孟林诽谤罪判决,不要再发言辞义。 最后的判决书将还会原事实的,万延海老师已经承诺“如果需要我承担任何赔偿的责任,我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 同时万老师也表示他的问题,他在《孟林,有羞耻心就好!》“2009年2月底,你通过邮件组骂人的情况,大家记忆犹新。2009年3月1日,你通过自己的博客和邮件组发布文字"我为什么骂人",声称"因为性取向我曾经被警察抓捕,而背后恰恰是当时在中国CDC健康教育研究所工作的万延海先生组织的,给我和很多同志朋友带来了极大地伤害,为此我失去了工作,并且被家庭放逐,后来又因为艾滋病经历了无医无药的绝望,在北京佑安医院停尸房旁边度过了人生最灰暗的一段时光。坦率地说这也是我憎恨他的原因之一。" 现在只是需要事实到底如何?谁在伤害谁这些问题上相信法庭会有一个决定的。 请大家拭目以待,请大家耐心! 我帮助过很多人,同样也拒绝过很多寻求各种帮助的人,我只能由衷的希望我帮助的人和我没有帮上忙的人,千万不要记恨我,有一天把我当成了“仇人”!谢谢! 我初中的时候,有个非常好的朋友,后来有一天他向我展示一个他新购买的玩具,当然了,我也非常喜欢,问了多少钱啊在哪买的啊等等这些问题,但是他不小心说到了这是他偷他姐姐的钱买的,而我也认识他姐姐,他带我去他家的时候见过几次,还一起玩游戏。 但是,当他意识到我知道这是他偷他姐姐的钱买玩具之后,他和我的朋友关系就破裂了,不仅再没有带我去他家,还经常在学校说我的坏话。我当时很痛苦,想不通为什么。直到我到新疆师范大学上学,做为班干部的我,知道班主任毛亮要把什么入党员、优秀学生等荣誉给私下里给他送好处而不是按照评比程序进行,当然也包括给我一个什么荣誉尽管我并没有送好处给他。 我拒绝了,当然我也承受了巨大的代价——他教唆我的室友袭击了我,至今我的前额还保留着2厘米长的疤痕, 而这位室友虽然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奖励,我原谅了他,我没有通报学校,但是我相信他内心是遭受着巨大的谴责的,或许是忍受不了良心煎熬,不久就精神出了问题无奈休学了。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我初中时候最好的朋友为什么离开了我,还成了他想象中的“仇人”!失去了多少乐趣啊!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的。请耐心,事情总会明了的! 常坤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 www.changkun.org 2009年7月2日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just just <justdoit3000@gmail.com> Date: 2009/7/1 Subject: 闹剧才刚刚开始! To: northwestmsm@googlegroups.com Cc: chinaaidsgroup@gmail.com 各位看官,
别急着发表意见,闹剧才刚刚开始!看邮件要前前后后对照着看,只要不揭开事实真相,都一个个给自己脸上贴金。艾滋病是啥,不就是因为名声太臭,所以需要保密,隐私;不过有人因为保密和隐私就以为自己摇身一变就真成了一个救民众于水生火热之中的伟人了?找点冠冕堂皇的词语,谁不会啊,看看这些大话背后的,都是些见不得人的利欲熏心。
相比之下,万更有勇气承认自己的过失,当然,因为万不是感染者,又曾是供职在有关部门,赖不掉,也没有保密权替他遮挡;所以,万亏得很,不能搞个啥化名,或者虚构一个过去,在艾滋圈混。这样看,今天我们眼里的万老大还是真实度比较高的。这就是明处和暗处之分。
万再牛,以前也不可能天天在东单公园混吧,那几个公厕里,估计也很少有他影子吧;当年,谁摇摆着两个手臂,婀娜地晃悠在东单的时候,万哪里知道,今天会双方在邮件组里开火啊。
同志们,最大的特点不就是爱吹牛么?为啥爱吹牛啊,因为同志中傻鸟多呗,因为好多傻鸟同志们天天想着款爷包养着自己呗。不骗你骗谁啊,太多不都是被睡完了才知道上当的。万当年参与东单围剿行动的话,还是个年轻后生,还没有能力决策这件事,好像潘教授也参与了,还有很多今天在位的官员都知道啊,为啥这火力就是朝万射击啊,不就是因为万是蛋糕的竞争老大么。
其实,有些鸟,说是受害者,那阵子还真没在北京,东单公园不好混,北京的圈子老脸没市场;好像它当时去广州赚钱了,按现在艾滋病工作部类划分,这应该属于CSW类别吧。其实,这些没啥不好承认的,多些类别的代表,选举时更有代表性。说啥是企业家,开啥印刷厂,那也是无稽之谈,不就是邮政车里,弄出些黄色书刊,摆个摊么,这也是自食其力啊。事实需要验证,不能逮着个理由,丫的就借题发挥。
万其实也是最早给这鸟做心理干预的,按理也算是个恩人吧,哎~,都是蛋糕惹得祸。每个在吃艾滋饭的人,先要学会讲实话,先要学会接受自己,不要演戏!这圈子的老货又没有死绝,总有人会站出来说话的!
老东单 孟林,有羞耻心就好!
孟林先生:
你在7月1日的邮件里表示"回到武汉会议确立的规则上来"。你能否可以把这个问题向选举委员会、CCM秘书处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来呢?看看截至目前,武汉会议通过的规则受到怎么的糟蹋!为什么视而不见呢?
你要求我和非工委"知耻而退"。说得很好。我为你这个人竟然也有了"羞耻心"感到高兴。
2009年2月底,你通过邮件组骂人的情况,大家记忆犹新。2009年3月1日,你通过自己的博客和邮件组发布文字"我为什么骂人",声称"因为性取向我曾经被警察抓捕,而背后恰恰是当时在中国CDC健康教育研究所工作的万延海先生组织的,给我和很多同志朋友带来了极大地伤害,为此我失去了工作,并且被家庭放逐,后来又因为艾滋病经历了无医无药的绝望,在北京佑安医院停尸房旁边度过了人生最灰暗的一段时光。坦率地说这也是我憎恨他的原因之一。"
你可以介绍一下你当时做的什么工作?在哪里工作的?你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和什么原因被警察抓捕过?可以给大家说说吗?虽然这样可能很伤你的心,但既然要竞选CCM代表,是否坦诚一些?如果需要我承担任何赔偿的责任,我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
你没有撒谎吗?另外,我正在处理你上述文字涉及的诉讼问题。能否把您的大名、身份证信息、家庭住址发给我的信箱?我承诺相关私人信息只用于法庭诉讼用。
万延海
无信则人危,无法则国乱。
武汉大会决议形成的选举规则,预示着社区可以从完全无序状态开始呼唤秩序,我以为这是法制力量的召唤。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独立选举委员、选举人和候选人均已面向广大社区公示后,万延海等人却出尔反尔,竟然联合意欲继续盘踞在代表位置上的非工委代表们,擅自中止了选举进程,公然置民主法制精神于不顾,并企图采用所谓"公决"的方式并把你们的无耻转的嫁给广大社区,再一次挑起了社区纷乱。 必须强调的是,我们根本不能接受万延海亲自策划、非工委导演的强奸民意的"公决",并将坚持不懈反对一切颠覆武汉会议精神的企图!
我们希望万延海及非工委代表们尽早摒弃一己私利,以诚信为本,回到武汉会议确立的规则上来,切实尊重会议广大社区朋友的意志。
孟林
2009/6/25 骆华 <luohua1968@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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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2229】 Fwd: FW:青年维权英雄、23岁的爱心义工陈杨----------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邢绿袖子 <ztt0090@hotmail.com> Date: 2009/7/2 Subject: FW: To: changkunchina@gmail.com From: ztt0090@hotmail.com To: changkunchina@gmail.com Subject: FW: Date: Thu, 2 Jul 2009 10:12:53 +0800 From: ztt0090@hotmail.com To: changkun2008@msn.com Subject: Date: Thu, 2 Jul 2009 09:55:27 +0800 青年维权英雄、23岁的爱心义工陈杨因64与朋友商议穿白衣点烛光悼念64遇难者,6月3号被谢家湾派出所以查暂住证为由抓捕,并在短期内被重庆市公安局以《妨碍执行职务罪》宣判劳教一年,我们对当局这种公然侵犯公民人权的做法表示强烈的抗议! 现年23岁的热血青年陈杨,他是一个有良知并具有正义感年轻人,不仅参与了多起为百姓维权事件,同时还是一位爱心义工,08年的5.12汶川大地震在余震不断的情况下,他不惧个人安危,毅然奔赴灾区救助灾民,08年的大年三十,他有放弃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不顾母亲思儿的呼唤,只身一人奔赴灾区和灾民过大年,亲身体察百姓疾苦为他们奔走呼吁。 就这样一个好人却被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抓捕了,并且在狱中被狱霸扇耳光敲脑壳毒打,至今他被打的头部巨痛难忍、耳朵听觉严重下降... 我们的好兄弟正在狱中受难,遭受不公正的待遇,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该拿什么来拯救我们的兄弟? 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着马丁.尼莫拉牧师的这样一段话: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今天陈杨被无端剥夺人权,遭受不公正的待遇,那么,明天又该会是谁呢? 支持陈杨就是支持正义! 支持陈杨就是支持我们自己! 支持陈杨并不愿意做下一个陈杨的朋友们请拿出我们的勇气抗议政府的行为! 签署人:王译 李国宏 张辉 枉成明 刘安军 李卓熹 王明 穆家峪 张仁宁 梁明远 云海 万忠 雷元海 刘奎山 辜成忠 程成 叶庆丰 黄小刚 罗建飞 田永德 龚兵 蒋世华 刘贤斌 何军樵 戴建伟(茶香)王萍(王小钰)赵连海 顾宝弘(草虾)何永全(牛魔王) 联系人:王译 电话:15823988011 SKYPE:wangben565 QQ:420819550 使用新一代 Windows Live Messenger 轻松交流和共享! 立刻下载! -- 常坤 Chang Kun Email: changkunchina@ymail.com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 Devote my life to AIDS prevention and care work! Office Phone: 010-51917982 手机:13810726838 (短信) USA:1-7185986016 ★北京益仁平中心http://www.yirenping.org ★中国艾滋病博物馆/China AIDS Museum: http://www.AIDSmuseum.cn 旗下网站: ——艾博维客 AIDS Wiki : http://www.AIDSwiki.cn ——艾博聚合(汇聚艾滋病博客)http://www.wanyanhai.org ——中国艾滋病网络:http://www.ChinaAIDSgroup.org ——中国艾滋病地图/China AIDS Map:http://www.changkun.org/aidsmap ——空腹健身运动: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艾滋人权 AIDS Rights: http://www.AIDSrights.net ——常坤: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Http://www.changkun.org --~--~---------~--~----~------------~-------~--~----~ ★★北京益仁平中心http://www.yirenping.org★★公益法律人http://www.gyfl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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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224】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招聘一名法律工作人员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招聘一名法律工作人员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由原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发展而来,主要从事非盈利性社会工作。研究所致力于通过教育(Education)、关怀(Care)、研究(Research)和呼吁(Advocacy),维护我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人和性少数人群及其它弱势群体的权益,消除对于他们的歧视,促进艾滋病的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推动有利于感染者权益和公共健康的公共政策的出台。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登陆网站www.aizh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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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以上工作职务感兴趣,请将您的简历(请务必包含一封自荐信和简历)发给我们,请发aidslaw@aizhi.org,同时抄送wanyanhai@gmail.Com。我们不接受来电来访。
招聘截止日期:2009年 7月 15 日 --~--~---------~--~----~------------~-------~--~----~ ★★北京益仁平中心http://www.yirenping.org★★公益法律人http://www.gyfl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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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1 【China AIDS:4424】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招聘一名法律工作人员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招聘一名法律工作人员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由原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发展而来,主要从事非盈利性社会工作。研究所致力于通过教育(Education)、关怀(Care)、研究(Research)和呼吁(Advocacy),维护我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人和性少数人群及其它弱势群体的权益,消除对于他们的歧视,促进艾滋病的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推动有利于感染者权益和公共健康的公共政策的出台。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登陆网站www.aizhi.net
法律项目现招聘法律项目助理1名,工作职责基本如下: 1. 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协助研究所研究人员展开调查研究; 2. 协助律师起草法律文书; 3. 协助律师起草项目报告; 4. 项目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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